各公司、各单元: 为深刻执行创新驱动战术,推进全市天然科学优良学术成就不休涌现,推动学术创新,激励创新型科技人才成上进取,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服务区域创新能力提高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将发展第四届开封市天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术创新奖通常每2年评奖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嘉奖项目总数通常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通常不超过20项,二等奖通常不超过40项。 2、评奖领域应以天然科学、技术科学或与之有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中,在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沉大意思和作用的基础理论钻延注利用钻研创新成就(蕴含学术论文、科研论文、著述);依附学术钻研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沉大科技建议。各类非学术性的科技创新成就,例如发现、实用新型、表观设计等,不在评奖领域之内。论文的主题内容必须在市级及以上科技期刊上公开颁发;著述必须是成就实现人专著(编著),且在市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刊行;科技建议必须被有关方面选取执行,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成就第一实现人必须在开封属地工作。 3、本次评奖受理的成就领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实现和颁发的。 4、请奖成就的申报资料,用A4纸尺度体式书写。申报时应提交《开封市天然科学学术创新奖申报表》一式4份(电子版一起上报);学术创新成就书面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式1份,表文应附中文提要;体现论文或著述学术价值、科学价值和创新性的有关证明资料一式1份(凭据必要提供);科技建议被选取的原始资料(批示、文件等,可所以复印件),执行建议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资料各一式1份(该资料应由选取建议的主管部门或有关的权威部门出具);凡切合申报前提的学术创新成就,由实现人向相应市级学会(协会、钻研会),市属以上企事业科协或县市区科协提出申请,并按以上要求报送资料。 5、每项请奖成就只能向一个推荐单元申报;统一成就实现人申报成就一次最多不得超过3项。成就申报如涉及成就原件,可在评比活动实现后的30日之内(以评奖成就公示期实现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由各推荐单元到办公室统一取回。逾期未取回的不再退还。 6、截止日期:集团各单元务于2014年8月10日前将切合评比前提的成就及有关资料报送集团技术室(电话:5305119;电子邮箱:jss511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7、具体事项及《开封市天然科学学术创新奖申报表》可在“开封科普网”《通知布告》栏查问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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